--------有感于“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池莉曾经说过一句话:“如果把生活比喻为创作的意境,那么阅读就像阳光!”多年来通过阅读各种各样的书籍,报刊,深切领悟到读书的诸多好处,懂得“蜂采百花酿甜蜜,人读群书明真理”的意思,也深知熟谙“读一书,增一智”的道理! 网络,由于方便、快捷、免费、平等、自由、公开(信息量大,信息公开,信息交流迅速,信息自由选择)等特点,使得我们的阅读更加方便,快捷,可就是在形形色色的书籍海洋世界的“枪弹雨林”浪潮的冲击下,令一些读者,文字创作者逐渐有了一些不良的习惯,从开始的缺乏独立思考,少了文字创作的热情,不再喜欢自己判断,经常重复别人的论调, 逐渐升华后演变成读到一篇好的文学作品,小说,散文,诗歌时,每每看到文章中描写的一些精华的句子,段落,成语,乃至文脉(也就是文章思路)时都从灵魂深处,骨头里迸发出一种据为己有的欲望----写得多好,简直说到自己心坎去了,我一定要收藏起来,方便日后自己在写文章过程有需要时可以摘录,引用,甚至直接复制与粘贴。诸如此类的这些,在很多读者,文字创作者的眼里,这些便是“拿来主义”。 说到底,原创是真正的精神生产,是作者用自己构想好的文章主题,沿着自己的文章思路,经过几个小时或者几个通宵达旦甚至更长时间的努力拼凑与堆积文字才写出来的,因此作品的原作者也就是创作者令人敬慕,常常也会得到一些有相同志趣的朋友(可谓之文学爱好者)的点评与发表读后感想。然后在“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思想熏陶下,逐渐形成了一些文化圈子与文化群体。 然而“拿来主义”并不是我们所要鼓励与推崇的,很多时候,“拿来主义”意味着对他人文章的一种抄袭,复制文字与拷贝他人思路的理由再理直气壮与富丽堂皇,也难以服众,永远登不了信息时代的舞台。纵观各大论坛,各形各色的网络博客网,针对抄袭的鞭挞,振聋发聩,因为有浩然正气作底蕴,代表着正义,也透着高尚。抄袭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版权和著作权,抄袭之风的蔓延则对一个民族的文化原创力构成危害。“拿来主义”不能创造出文化巨星,抄袭行为也不会带给我们任何的文化自豪感! “拿来主义”并不一定都会“锦上添花”! |